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江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弘扬先进,树立典型,现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江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江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江大校办[2011]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评定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12-2013学年江南大学三好学生;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
3、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学年GPA达3.6以上(2010级学生:当学年获两次一等校综合奖学金);
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名(2010级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德育在班级前5名,智育在班级前3名)。
二、名额分配
按照不超过本年度校三好学生人数5%的规定,全校评选2012-2013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不多于23名。各学院初评选推荐名额依据学院参评学生数确定。具体见《2012-2013学年三好学生标兵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办法
实行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学生工作处初审、校评审领导小组评选的程序。具体为:学校下达初评推荐名额(含差额指标在内);学院严格按照评选细则组织初评、排序、公示、上报;学生工作处对学院初评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提交校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差额评选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评选要求
1、遵循“公正、公平、公开” 和“自下而上,综合评价,逐级选优,宁缺毋滥” 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2、学院需成立评审工作组,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3、 评选过程要彰显先进个人的优秀品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时间安排
3月11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申请、组织初评、公示及材料报送工作。
3月中下旬,学校对初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组织差额评选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材料要求
参评学生需填写《江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见附件二);学院签署审批意见,填写《江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核汇总表》(见附件三)。上述表格由学院统一汇总,电子版发至xsglk@jiangnan.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管理科。
附件一:2012-2013学年三好学生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江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三:江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核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